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

特殊:1.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利息角度

2.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投资收益角度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

(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注册要求:

1、名称应遵守“名称登记管理规程”,并允许对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眼。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在5年内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的章程(合伙协议)承诺到位。"

4、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计入本限制条款)。

5、3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营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类企业的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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