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2、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医院支付比例为:70%,参保居民为3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参保居民自负:40%

3、住院报销:

乡镇卫生院不低于85%,县级医院不低于70%,市级医院不低于60%,省级医院不低于50%。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办理转诊手续的(危重患者抢救除外),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报销:一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900元,1万元一下的报销12%。

二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600元,1万元以下的报销为9%。

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300元,1万元以下的报销为5%。

三、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一般在80%以上,只要在县级以上医院,商业医疗保险入院不设“门槛”,在参保范围内,投保者入院可按80%的比例报销。百万医疗险有医保可以报销100%,无医保报销60%。

如何报销:

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或买药通常不予报销,但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中的钱支付;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用等,则按照(实际发生医疗费用-自费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的方式进行报销,可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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