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利润分配决议

润分配决议指的是关于分配利润做出的决议。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 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

(2) 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

(3) 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二、利润分配决议由谁表决谁签字

企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利润分配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他转人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企业利润分配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有盈利),则可进人本年的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企业利润分配企业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如果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则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企业利润分配但转增资本金后置留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的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企业利润分配也可用于分配。当年净利的5% ~ 10%可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任意盈余公积金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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