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升学后能就读“好高中”,省城一女子寻求“特殊渠道”打算重金入学,不想接连遇到两个骗子共计被骗70万元。8月22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对此案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2021年4月,眼见女儿马上要升高中,家住太原的朱女士很是着急,便来到女儿就读的培训机构寻求帮助,想找找入学的“特殊渠道”。犯罪嫌疑人唐某某(该培训机构校长)趁机谎称有关系可以帮忙办理,以“活动费”“办事费”等为由陆续骗取朱女士转账40万元。后办理无果,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介绍给朱女士认识,称王某某便是其找的“关系”。王某某谎称认识相关领导,又以多种理由骗取朱女士转账30万元。最终朱女士的女儿未能成功入学,反而耽误了学业。今年8月9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该起诈骗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对投案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的唐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主观恶较大、未赔偿被害人的王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当前正值小升初、初升高的开学季,许多不法分子抓住了广大家长急于给孩子办理入学的心理,以有关系、有渠道为由,大肆行骗,既侵犯了家长财产安全,又延误了孩子上学的时机。”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应以学校官方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切莫将希望寄托在所谓的“门路”上,反而耽误了子女的“出路”。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以来诈骗犯罪明显呈高发态势。经统计,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诈骗案件数约占全部受理案件的25%。

检察官表示,诈骗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以“借”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二是以投资等理由行骗,多发生于恋人、朋友之间;三是类似上述案件,谎称有关系可以帮助办理子女入学、解决编制、提拔晋升、取保轻判缓刑免罪等,以疏通关系为由骗取被害人办事费用的“请托办事”型诈骗

通常在请托诈骗案中,不法分子会对自己的身份进行包装,其中不乏熟人介绍的“中间人”,声称自己认识某领导,并出示合影、微信截图等以示“关系密切”。钱款到账前不法分子一般会积极联络请托人,不断释放“可以办”“容易办”“抓紧办”等积极信号;钱款到账后不法分子便难以随时找到,甚至通过各种“进度卡壳”要求请托人继续支付钱款。为取得请托人信任,不法分子通常会作出“办不成退钱”的承诺,使得诈骗行为与“民事纠纷”混淆。(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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