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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2月29日讯,有投资者向旗滨集团(601636)提问,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向东方资产转让旗滨光能11.21%股权,请问该东方资产是否为当年承接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主体?光伏玻璃行业调整期,其愿受让的核心逻辑是什么?公司是否存在隐性补偿条款?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审慎应对光伏玻璃行业的周期性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引入东方资产作为战略股东。此次引入战略伙伴旨在从多个维度为旗滨光能的发展赋能,以提升其应对行业波动和长期竞争的能力。具体而言,引入战略伙伴东方资产预计将从以下方面助力旗滨光能应对行业调整:1)优化治理与增强抗风险能力: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运营效率,从而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2)对接产业资源与加速技术升级:借助东方资产深厚的产业资源网络,有助于旗滨光能更快地对接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客户与核心技术资源,助力业务拓展与技术升级。3)拓宽融资渠道与优化资本结构:发挥东方资产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优势,帮助旗滨光能拓宽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在行业调整期储备资金实力。4)争取政策支持强化竞争力:利用战略伙伴专业的政策解读与资源整合能力,为企业争取相关产业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在光伏玻璃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是旗滨光能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控制权稳定。通过资源互补与协同,目标是为旗滨光能突破发展瓶颈,并最终提升上市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长期投资回报水平。东方资产作为具备产业赋能能力的央企背景资金,本次受让股权的核心逻辑在于看好光伏玻璃行业中期供需改善的发展前景,以及旗滨光能在光伏玻璃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长期发展潜力。本次交易各方严格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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